国网人才〔2026〕72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25号)、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》(国家电网企管〔2021〕70号)等要求,国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国网人才中心)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工作包括个人申报、单位审核、汇总复核、结果查询四个阶段。继续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将常态化开放,个人端可实时更新继续教育信息,各级单位应定期组织审核 。国网人才中心进行最终复核,学时达标后方可参评职称。
(一)个人申报
方式一:内网申报。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统一权限管理平台账号(门户账号)的员工需通过“人资2.0”系统(http://hr.sgcc.com.cn)进行申报 , 选择“员工服务-员工发展-继续教育”模块完善个人信息后,在学时折算选项中完成学时申报工作 (申报说明详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)。
方式二:外网申报。无公司统一权限管理平台账号(门户账号) 的员工需通过电力人力资源网 进行申报,选择 “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平台” 在首页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学时折算模块完成 学时申报工作 (申报说明详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)。
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预查询本人各年度学时折算结果,预查询结果均达标后方可提交,提交后数据将进行锁定, 请勿重复提交 。请申报人员于 2026年4月3日 前完成 个人申报 。
(二)单位审核
各单位管理员通过内网、外网系统分别审核相应申报数据。各级 单位重点审核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,破格人员是否符合破格条件。审核完成后将本单位学时认定汇总表盖章,通过系统逐级报上级单位审核。请各省公司级 单位于 2026年4月13日 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合格数据。
(三)汇总复核
国网人才中心将各全部数据进行汇总、审核,对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消年度学时折算认证,对发生材料造假、审核不严、伪造记录等问题的单位,视情节严重程度,进行通报。国网人才中心于 2026年4月20日 前 完成复核。
(四) 结果查询
申报人员请于 2026年4月下旬 登录继续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查询继续教育结果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申报范围
拟于2026年申报职称评审或认定的员工。
(二)学时要求
拟申报2026年职称 评审 的员工,需前三年(2023、2024、2025年)每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;拟申报2026年职称 认定 的员工,需前一年(2025年)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。其中,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,必修公需科目不少于10学时、必修专业科目不少于20学时,必修科目仅通过培训形式获得。专业科目也可通过其它形式折算获得,仅可折算为选修专业科目,折算标准参照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》(详见附件)。 职称评审前3年和认定前1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不达标的,无职称评审或认定资格。
(三)内容要求
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。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国家法律法规、理论政策和公司战略、企业文化、职业道德、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,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、启发创新思维、提高综合素质。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方法,以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、提高业务技能。
三、 联系方式
1 . 政策咨询 :
国网人才中心赵婧宇,010-63414899
国网人才中心丁 昀,010-63416469
国网人才中心王轶超,010-63414521
内网人资2.0, 010-51964995/4990
外网 学时折算平台, 010-63378682 63386832
国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
2026年3月20日
附件
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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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具体项目 |
对应学时 |
佐证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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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公司内部培训、研修活动 |
各级单位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脱产、半脱产、远程教育等培训班、研修班 |
由各级单位或基地按实际培训学时认定 |
培训通知及报名回执扫描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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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网学堂自主学习 |
按国网学堂规定学时认定 |
国网学堂学习记录截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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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公司外部培训、研修活动 |
国家部委、地方政府、行业举办及国(境)外举办的脱产、半脱产、远程教育等培训、研修活动 |
由各级单位根据主办单位的活动通知认定 |
培训通知及报名回执扫描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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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学历、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 |
考试或考核合格者 |
15学时/证书 |
证书扫描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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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省部、行业(公司)级及以上课题(项目) |
主持和参与主课题(项目)研究 |
负责人认定56学时、其他参与人员(不超过10人)认定32学时 |
课题(项目)封面、角色页、目录及正文第一页扫描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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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和参与子课题(项目)研究 |
负责人认定48学时、其他参与人员(不超过8人)认定24学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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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地市级(省公司级)课题(项目) |
主持和参与主课题(项目)研究 |
负责人认定40学时、其他参与人员(不超过8人)认定24学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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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和参与子课题(项目)研究 |
负责人认定32学时、其他参与人员(不超过6人)认定16学时 |
课题(项目)封面、目录及正文第一页扫描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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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出版著作、译作或发表论文(署名前3名) |
出版专业相关著作(译作) |
12学时/万字 |
论文、著作的书刊封面、目录、正文第一页扫描件、DOC电子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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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I、EI收录的专业刊物 |
48学时/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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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核心、中国科技核心收录的专业刊物 |
32学时/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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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国际标准刊号(ISSN)和国内统一刊号(CN)的刊物 |
24学时/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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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专利 |
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 |
40学时/项 |
专利证书扫描件(须为专利授权证书,受理通知不予认可)。 变更专利发明人(或设计人)的专利,暂不认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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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|
32学时/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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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标准 |
国际标准 |
56学时/项 |
各层级标准的封面、角色页、目录、正文第一页扫描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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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标准 |
48学时/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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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标准 |
40学时/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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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标准 |
32学时/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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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职称考试 |
公司计算机考试合格 |
32学时 |
证书扫描件 (仅取证当年有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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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职称英语考试合格 |
40学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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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技术资格考试 |
注册类资格考试合格 |
48学时/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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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执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合格 |
40学时/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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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网公司技能等级考试合格 |
32学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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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其他实践活动 |
东西帮扶、援外及到基层、贫困地区扶贫 |
90学时/年(仅可折算为选修课) |
工作证明扫描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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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本专业继续教育活动提供教学 |
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 |
授课邀请函扫描件 |
备注:学习强国年度积分可折算为公需科目学时,折算标准为:7300~10000 折算3学时、10001~12000 折算4学时、12001~15000 折算5学时、15001以上折算6学时,以学习强国年度积分截图为佐证。